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充分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现对我校全日制本科生重新选择专业(大类)将于2022年3月—6月份进行。具体要求与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其中下列几类学生不得参与本次重新选择专业(大类):
1.休学的学生、定向培养学生及未注册的学生;
2.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类型进校的学生;
3.各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大类)。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课程修读管理办法》的规定,充分考虑教学资源(教室座位数、实验室台位数、实习基地容量等)的限制,自行制定接收转入学生的接收标准。学校对接收工作作如下规定:
1.各学院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大类)2021级学生人数5%;
2.不增加各个专业(大类)的班级建制;
3.每个行政班的建制人数不超过35人。
各学院要做好对学生转专业(大类)的正确引导,保证该项工作公正、有序的开展;未被批准的学生,相关学院应对其做好思想工作。
目前为大类培养模式的,确定转入的学生后期参加接受学院大类分流。本学期有大类分流的学院审核时询问接收学生专业志愿,分流时达不到条件的,服从分配。
三、成绩记载及课程修读
1.学生必须参加2022年春季学期所选的课程(暑期实践课程除外)考试,若成绩不符合转入学院标准,转入学院有权拒绝转入;
2.获准转专业(大类)学生,可继续在原专业(大类)参加2021-2022-2学期的暑期实践环节课程。若转入专业(大类)不要求该实践环节,可不参加,应在实践课开课前向原专业(大类)所在学院申请退选。
3.学生应在原专业(大类)参加9月份的综合测评。
4.学生转专业(大类)前已修读的课程会打印在成绩单上,并参加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5.不属于转入专业(大类)培养方案、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程,秋季学期初经转入学院认定后进行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调整。
6.学生秋季学期转入新专业(大类)后,请自行上网选课,包括需补修的大一课程,上课时间不能冲突。
四、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2022年3月29日—4月7日,拟申请重新选择专业(大类)的学生,应根据本人情况详细了解拟选择专业的基本特点,在教务系统选课下查询拟选择专业(大类)的教学计划,明了转专业成功后需要补修的课程,并在教务系统内【学生转专业申请】中填写转专业(大类)申请,每人限报一个。4月6日17:00点报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在线申请表与成绩单打印后于4月8日前交所在学院教务科。
2.2021年4月11日—4月13日,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上报本科生院;
3.2021年4月19日—5月12日,由接收学院组织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后将结果送交本科生院;
4.本科生院汇总各学院提供的学生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生若想取消转专业(大类)计划,请书面向接收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上报本科生院,可撤回申请。公示结束,选下学期课程之前,学校完成重新选择专业(大类)的学生学籍异动,学籍异动工作一旦完成,学生就不能再申请回原专业(大类)学习;
5.获准转入新专业(大类)学习的学生按新专业(大类)培养方案选秋季学期修读课程。并于2022年秋季学期在转入学院报到注册,按新专业(大类)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与转入学院协商住宿问题。未通过的学生,仍在原专业(大类)学习。
五、学科大类调整
学生“大类”招生入校的,在大类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的工作,由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与专业培养要求自行安排时间及操作程序,分批完成时间是2022年5月前及2022年11月前,及时将调整后名单送本科生院备案,以便调整学生学籍,使学生及时选择新专业的课程。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