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content"> <p style="text-indent:2em;"> 一、学校全称:西南石油大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二、办学类型:四川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三、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四、办学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号)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五、录取规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一)总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我校2018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我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艺术类专业及南充校区各专业公共外语课开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其他专业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或俄语,非英语、俄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限招英语、俄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俄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05分(150分值);若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加试口语且成绩合格。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我校认可四川省制定的加分政策,也认可其他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委会制定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的加分政策,加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p> <p style="text-indent:2em;">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而被我校录取的,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p> <p style="text-indent:2em;"> 6、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根据各省市出档生源情况,用于录取进档的高分考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7、我校在上海、浙江两省市的录取按当地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必考科目按已公布方案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8、江苏省录取各专业的选考及必测科目要求以江苏省考试院公布方案执行,必测科目要求4C1合格,选测科目要求不低于BB;进档及专业安排时先考察分数再考察选测科目等级。选测科目等级排序为A+A+、A+A、AA、A+B+、A+B、AB+、AB、B+B、BB(选测科目无顺序)。 </p> <p style="text-indent:2em;"> 9、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二)普通类招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学校根据进档情况确定合理的分数级差。我校在专业一志愿与专业二志愿之间设置不超过5分的分数级差,专业二志愿以后不再设置分数级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进档考生按等效基准分的高低确定录取专业,考生的等效基准分=考生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分数级差。在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参考科目顺利依次为外语、数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三)艺体类招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统测并合格。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我校按专业成绩投档;若有明确规定,以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基础上,在进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各省市的文化、专业合格线由省级招办确定。考生在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考试控制线的基础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艺术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我校招收网球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网球专项测试。若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并达到合格水平。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文化合格分数线以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办没有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合格分数线并于录取前在我办网站上公布。对于未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文化合格分数线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网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一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测试合格线,文化合格后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网球二级运动员专项测试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优秀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文化合格分数线的65%、专业测试合格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文化合格分数线。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要求,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后予以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经教育部公示合格),应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认真填写《西南石油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成绩及专业意向确认表》(考生可填报六个平行志愿)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传真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报考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会计学等十个专业须达到文化合格分数线。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若生源地招办设置有高水平运动队批次志愿,考生须在该批次志愿中填报我校。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五)少数民族预科招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我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四川省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新疆籍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由新疆招办公布;四川省一类模式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他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为西昌学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南石油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七、新生报到时学校将组织体检复查。对复查中查出的与高考体检不一致的信息,学校将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八、录取新生资格复查将在军训期间进行。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新生档案提取或邮寄工作,确保新生档案在军训开始前到达学校。新生档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高考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中阶段相关档案。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九、联系方式: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招办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网址:<a href="http://www.swpu.edu.cn/">http://www.swpu.edu.cn</a>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招办电话:028-83032224、83032001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a href="tel:028-83032312">028-83032312</a>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十、本章程由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