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是自治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也是全国公安同类院校中唯一的“优质校”和“双高校”。学院始建于1980年的宁夏政法干部学校,历经宁夏司法学校、宁夏法律学校、宁夏司法警官学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3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整建制由司法厅划归公安厅管理,并更名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同年实现宁夏首批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任务。40余年砥砺奋进,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的办学原则,明晰学历教育与教育培训相结合,致力培养高素质政法应用型和警务实战型人才的办学定位,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已累计培养4万余名专门人才。2008年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11部委确定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三个试点司法院校之一。2018年被自治区确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职能划归学院,实现了公安教育培训资源的新整合。2021年成功获批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455亩,分校本部和西校区(原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现宁夏人民警察实战训练基地)两个教学点。学院内设10个党政管理机构和11个教学教辅机构,现有教职工280人,现有学生4212人,开设15个专业,其中13个为司法、公安国控专业;法律事务、刑事执行、交通管理、司法信息技术4个专业为自治区高水平专业,建有72个校内外实验实训室。面向陕西、内蒙古等13个省区招生。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每年组织政法、公安干警及社会各类培训达7000多人次。现有藏书27.5万册,固定资产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