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招生简章(含本科人数、录取规则)

苗苗学姐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的招生简章,将为2026年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的招生要求、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的报考条件、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的调档比例、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一、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2026年参考)

由于2026年的招生简章目前还未公布,所以下文展示的是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的招生简章内容,请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

第四条  学校标识码414401083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新港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邮政编码:510300

南海校区南区:佛山市南海软件科技园万锦路;邮政编码:528225

南海校区北区:佛山市南海软件科技园信息大道中;邮政编码:5282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专科批次;广东省以外省(区、市)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专科提前批次或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学校广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十七条  学校软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工业软件开发技术按计算机类招生,第一学期末进行专业考试分流,具体专业分流请查看学校招生网站。

学校产品艺术设计专业新生报到后分流到产品艺术设计、文化生活用品设计、交互设计、玩具设计方向培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新生报到后分流到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品牌视觉设计方向培养;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新生报到后分流到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方向培养。具体分流规则请查看学校招生网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二十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本、专科层次招生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二十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  普通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  广东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分档时,根据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外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文化成绩总分×50%)计算,对投出的考生档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各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要求如下:

本科批次:

不招色盲色弱专业:现代精细化工技术、合成生物技术、食品工程技术;

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专业:软件工程技术、机械电子工程技术、产品设计。

专科批次:

不招色盲色弱专业: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医用材料与应用、精细化工技术、化妆品技术、材料工程技术、电子信息材料应用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环境监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工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健康、生物制药技术、护理、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专业:产品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智能技术、计算机类、数字媒体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现代通信技术、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

三十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 5250/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 6410元/生学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年;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9800元/生学年;广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29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学年。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230900/61230198

    真:020-61230898

电子邮箱:305@gdqy.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dq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dip.edu.cn/

第三十  学校纪检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老师

监督电话:020-61230812

电子邮箱:gdqyjd@gdip.edu.cn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  本章程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的招生人数

下文将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在广东物理类2025年的招生计划为例,为2026年高考生展示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各专业的招生人数。

专业名招生
人数
一年
学费
现代物流管理(本科批)155250
软件工程技术2006410
机械电子工程技术2006410
现代精细化工技术(先进材料创新
班)
406410
现代精细化工技术306410
合成生物技术556410
食品工程技术306410
机械设计与制造132641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1306410
机电一体化技术726410
工业机器人技术866410
电气自动化技术1406410
无人机应用技术1006410
新能源汽车技术656410
汽车智能技术1186410
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1326410
医用材料与应用546410
精细化工技术1346410
化妆品技术806410
材料工程技术956410
电子信息材料应用技术956410
环境工程技术756410
生态环境修复技术706410
环境监测技术856410
食品质量与安全1286410
化工生物技术1306410
食品营养与健康1356410
生物制药技术1276410
护理626410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456410
计算机类5606410
数字媒体技术806410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1476410
现代通信技术1296410
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1006410
大数据与会计205250
大数据与审计105250
现代物流管理(专科批)155250
国际经济与贸易205250
电子商务155250
跨境电子商务155250
会展策划与管理125250
旅游管理205250
商务英语155250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与加拿大
加西大学合作办学)
3019800

文中提到的大学

广东-广州 | 本科 | 师范 | 公立 | 广东省
211 双一流 省重点 保研资格 双万计划
广东-广州 | 本科 | 农林 | 公立 | 广东省
卓越农林 双万计划
广东-肇庆 | 本科 | 师范 | 公立 | 广东省
双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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