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考中报考警校的条件为政审、体检、体能、学籍、年龄均要合格,各项具体要求如下文,此外本文还会介绍湖南省警察学校有哪些学校,以及2025年湖南省内警察学院的招生简章。
一、湖南省警察学院报考条件
各位湖南省考生想要报考警校的条件如下:
1、学籍、年龄合格
参加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未婚,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2周岁(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2、政审条件合格
3、体检、体能合格
二、湖南省警校名单及招生简章
位于湖南省内的警察学院有湖南警察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1、湖南警察学院
以下为2025年湖南警察学院招生章程中的重要信息,供各位想要报考湖南警察学院的同学报考。
招生计划
学校2025年拟面向湖南招生,实际招生情况以湖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湖南省生源情况、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湖南省内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招生专业及学费
宿舍收费标准
学生一律实行集体住宿,收费标准暂按二类学生公寓标准为1000元/生•年,或三类学生公寓标准为800元/生•年执行,其中二类学生公寓加收空调使用维护费80元/生•年,三类学生公寓加收空调使用维护费50元/生•年。
毕业与就业
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就业按人社部、公安部、教育部和中央编办等六部委下达的文件精神执行;普通专业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录取规则
公安类专业: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及体检。学校根据湖南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分科类(专业组)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对于分数低、填报专业已录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普通类专业:学校根据湖南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分科类(专业组)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对于分数低、填报专业已录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进档考生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湖南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录取通知书按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统一邮寄。
2、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以下为2025年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中的重要信息,供各位想要报考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同学报考。
招生计划
学院2025年面向全国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制的相关规定,根据学院办学实际及社会经济发展,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实际情况、就业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学院分省分专业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收费标准
学生一律实行集体住宿,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最终按湖南省发改委审核批准的标准执行。
毕业与就业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就业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和湖南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湘组〔2020〕7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普通专业毕业生就业由学院负责推荐,实行双向选择。
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实行网上录取。
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普通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批。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相关规定确定学院的投档比例。
招生工作人员应仔细审阅每一个考生电子档案,对考生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按考生的文化成绩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评、政治考察的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遵循“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原则,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投档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若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最后进行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安排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若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生源省份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我院进档及专业安排认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
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根据当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实际需求,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计划数的10%。普通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普通专业考生根据学院的学生管理模式和主要就业方向,除应符合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身体等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心理健康;
(2)身体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文身;
(3)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能适应警体训练和警务化管理的其他疾病;
(4)无犯罪记录。
录取通知书按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统一邮寄。
录取结束后学院不再退档,考生可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指定网站或拨打公布的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转入普通专业学习或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