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职业大学2025年招生简章(含专科人数、录取规则)

成成学长     

南通职业大学的招生简章,将为2025年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南通职业大学的招生要求、南通职业大学的报考条件、南通职业大学的调档比例、南通职业大学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一、南通职业大学招生简章(2025年参考)

由于2025年的招生简章目前还未公布,所以下文展示的是南通职业大学2024年的招生简章内容,请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具有我校招生计划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通职业大学。学校标识码:413201105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青年路校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89号)、海门校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511号)、钟秀校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京大道99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通职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首批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江海交汇的“中国近代第一城”——江苏省南通市,是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办学五十年来,名师云集,人才辈出,以“厚德远志,格物致知”为校训,秉承“学必期于用、用必适于地”的办学理念。获评“江苏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A等高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通职业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备注: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统一考试,美术专业成绩需符合相关省份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按相关省份公布办法折算)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250元(苏价费【2002】369)。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专门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89号

邮政编码:226007

招生咨询电话:0513-81050716,0513-81050718

招生传真:0513-81050717

微信公众号:南通职业大学招生

电子信箱:zjc@mail.ntv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3-81050825

招生监督邮箱:zdjw@mail.ntv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w.ntvu.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南通职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南通职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南通职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审议通过,由南通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南通职业大学的招生人数

下文将以南通职业大学在江苏物理类2024年的招生计划为例,为2025年高考生展示南通职业大学各专业的招生人数。

专业名招生
人数
一年
学费
环境工程技术55300
建筑室内设计75300
建筑工程技术95300
工程造价94700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1653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205300
机电一体化技术1153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165300
新能源汽车技术135300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105300
应用化工技术85300
服装设计与工艺25300
药品质量与安全55300
空中乘务65300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1153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205300
物联网应用技术255300
计算机应用技术65300
软件技术205300
数字媒体技术6530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185300
药品经营与管理35300
大数据与会计64700
电子商务44700
跨境电子商务7470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4700
现代物流管理44700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96800
商务英语54700
商务日语124700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255300
工业机器人技术255300
国际本科

文中提到的大学

江苏-南通 | 专科 | 理工 | 公立 | 江苏省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C档

相关资讯

全国本科大学2024年最低录取分数线汇表

2024-11-26

【免费测一测】目标大学的报考风险、录取概率

2024-06-06

千万别来南通职业大学读书了?学校口碑怎么样?

05-15 07:10

南通职业大学排名全国第几位?2024在江苏排多少名?

2023-12-04

南通职业大学全国排名及最低录取分数线

2023-05-16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行业认证 | 侵权必究

版权所有:成都圆梦时刻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工信部备案:蜀ICP备19003399号-3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350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0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