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设为公办高校的学校有哪些?独立学院撤销了学生怎么办?

陈老师     

2020年已经接近尾声,引起大家持续关注的独立学院转设问题,也进入了尾声,诸如“2020取消独立学院转设”、“民办转公办后老生学费”、“独立学院转设需要几年”。

而转为公办的院校名单、以及独立学院撤销建制这些话题也是大家关注的重点。那么,已经明确转设为公办高校的学校有哪些?独立学院撤销了学生怎么办?


一、已经明确转设为公办高校的学校有?

根据目前公开的消息显示,教育部公开已同意转设为公办院校的独立学院共有3所,而拟同意的院校共有4所,具体有:

1)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大城市学院,教育部已同意转设;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育部已同意转设;

3)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新疆科技学院,教育部已同意转设;

4)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赣南科技学院,教育部拟同意转设;

5)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嘉兴南湖学院,教育部拟同意转设;

6)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苏州城市学院,教育部拟同意转设。

此外,虽然各省教育厅也相继公布了不少独立学院转设为公办院校的消息,但考虑到教育部可能会不予同意,因此笔者才不将其列入文中。


二、独立学院撤销了学生怎么办?

总结:转入参与举办的高校继续学习,颁发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

关注独立学院转设进展的朋友可能知道,教育部要求独立学院在转为民办普通本科院校、转为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终止办学中做选择。而目前已经有两所院校撤销建制。

由于目前国内并非所有独立学院都已公开转设方案,因此不排除未来还有更多的院校选择停止办学。而对于这部分院校的学生来说,学校撤销了学生该怎么办呢?

对此教育部公布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第五十二条则有具体的记载:

独立学院终止时仍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由参与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托管。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发给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此外,教育部也在随后的工作说明中表示,独立学院在终止办学应当首先妥善安置学生,而仍未毕业的学生由参与举办的高校托管,毕业也可以获得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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