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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div class="content"> <p style="text-indent:2em;"> 一、学校简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全称为淮南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09年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省级立项建设单位。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二、办学层次:本科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四、校址: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泉山校区: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邮政编码232038)。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五、录取规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 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标准,择优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 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执行所在省(市)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性别比例限制。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进档考生录取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原则),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果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服从调剂者,按照高考分数高低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或不能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高考英语口试且口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不加试外语口试省市除外)。外省(市)对录取有特别要求的,按照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5. 浙江、上海等高考试点省(市),按照所在省(市)原则进行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6. 考生加分政策按照各省(市)教育厅文件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7.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六、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名称为“淮南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七、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文科专业学费3500元/生·学年,理科3900元/生·学年,部分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上浮10%。艺术类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师范)和7000元/生·学年(非师范)两种标准。住宿费按照800-1000元/生·学年的标准收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八、主要奖助政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2、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3、国家励志奖学金。4、国家助学金。5、勤工助学。设置800-1000个勤工助学岗位。6、临时困难补助。 9、校内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班级人数的4%,二等为8%,三等为13%。奖金标准为:一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8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500元。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九、联系电话:0554-6863550(传真);网址:www.zsb.hnnu.edu.cn。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十、本章程由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r/> </p> <div> <br/> </div>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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