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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名称:辽宁工业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6万平方米(约合954.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6平方米;生师比21.0;专任教师767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2.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855.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913.1元;图书133.7万册,生均图书75.2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专业招生计划。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教学。

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校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年)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20102

经济统计学

4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2

020301K

金融学

4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3

020302

金融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经济学

5200

4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5

050201

英语

4

3—8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6

050303

广告学

4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7

050304

传播学

4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8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9

070302

应用化学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0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1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2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3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4

080207

车辆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5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6

080216T

新能源汽车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7

080219T

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8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9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0

080411T

焊接技术与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1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2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3

080703

通信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4

080801

自动化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5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6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7

080902

软件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8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9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0

081001

土木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1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2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3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4

082803

风景园林

4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工学

5200

35

081801

交通运输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6

082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7

082801

建筑学

5

4—9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工学

5200

38

120103

工程管理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39

120105

工程造价

4

3—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40

120201K

工商管理

4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1

120202

市场营销

4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2

120203K

会计学

4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3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3—8

艺术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44

130503

环境设计

4

3—8

艺术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45

130504

产品设计

4

3—8

艺术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46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4

3—8

艺术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宿费收取标准:500-1200/人·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500元/人·年,)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资助。

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评比完毕后,由各学院负责公示,学生处负责审核,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和方式。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学校没有专业级差,严格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排序仍相同,将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或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进行择优录取。

2)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素描),不具备条件者转入相关专业就读。

3)录取到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学生,录取时不分专业,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第二年到学校本部时再分专业。

4)美术类招生原则是文化、专业课成绩在各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课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成绩(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录取分文、理的省份,艺术文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录取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美术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照各省高考政策执行。

 

 

七、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4198703  

学校网址:https://zjc.lnut.edu.cn/index/zsw/index.htm

手机网站网址:https://apps.eol.cn/688/index.html

微信公众平台:辽宁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微信号:lgdzs1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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