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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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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稳步进行、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4718

第六条 在豫招生代码:6360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岱路186号

第九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十条 学院简介:

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民办院校。

学院坐落于郑州市管城区金岱路186号,计划总占地面积2600亩,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学院与中原福塔遥相呼应,双地铁纵横而过,校内有三公里的河文化公园、孔子文化公园。

学院院系建设完善,教学设备先进,建有全学科实训功能室。学院建有餐饮智能实训厅、3600台计算机实训中心、新型多媒体教室、电子商务智能实训厅、电子商务直播厅、汽车维修实训厅、新能源汽车实训厅、机电一体化实训厅、数控与模具设计实训厅、轨道工程实训厅、城轨车辆检修实训厅、工程测量实训厅、室内艺术设计实训厅、人物形象设计实训厅等。校园基础设施完善,环境宜居宜学,学院有三公里的河文化公园、孔子文化公园、生活超市、篮球场、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创投大酒店等生活休闲场所;寝室配备冷暖空调、独立卫生间、热水淋浴、WIFI全覆盖、宿舍楼有洗衣房。

学院紧跟全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服务于河南区域经济建设,合理设置专业,优化专业结构。目前,我院设置专业有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室内艺术设计、新能源汽车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软件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跨境电子商务、餐饮智能管理、人物形象设计、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体能训练等专业,形成了自身的办学特色。

学院坚持将专业优势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充分发挥省级、校级特色(重点)专业对总体建设的支撑作用,形成了一批独具特色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势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学院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治学严谨、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和一批熟悉教育规律和教育政策,能够深刻理解并准确把握教育改革方向的教育管理人才。现有专兼职教师470人,其中高级教师占总数的53%。

学院立足河南、面向全国,依托特色、服务社会,秉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定不移地走职业教育发展之路,深化改革,强化内涵,以市场为导向设置专业,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基本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养面向国家需要、行业发展战略需要的专业人才为重点,以培养通专融合、德行兼备的学生为主要目标,以培养现代信息技术为先导和支撑手段的专业培养理念。

第十一条 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证书类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范围、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范围和条件

(一)招生范围:河南省。

(二)招生条件: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其他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

(一)学院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二)分配原则和办法

1、按照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

2、认真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

3、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

第十七条 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一)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低,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考虑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按单科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二)我院执行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外语语种以英语为主,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不符合国家招生相关规定、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措施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我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各专业具体学费请见附表),住宿费均为12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奖、助、贷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每人补助2000-4000元。建档立卡学生可直接享受一等助学金4000元。

(二)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办法申请,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1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享受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得到资助的同时增强了社会实践能力。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招生相关规定入学的学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以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负责进行解释。

第二十九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岱路186号

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56855901 0371-59855921 0371-56855911 0371-56855931  

学校网址:http://www.zzdsxy.cn

电子邮箱:zzdszsb6360@163.com

乘车路线:在地铁四号线郎庄站A出站口出站,向东50米即可到达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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