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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为了做好我校2020年普通本科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江西财经大学;学校性质:公办;学历层次:本科;学制:四年。

第二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

1.蛟桥园校区: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

2.麦庐园校区: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大道;

3.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的学生就读学校:

①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

②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九江市青年路96号。

第三条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江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二、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专家、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主任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开展。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类型

第七条 学校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九条 预留计划: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型有: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含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等)、保送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免试生和参加全国联合招生考试的港澳台地区考生。

 

四、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要求,我校本科学生的外语课程主要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审慎报考。

第十三条 会计学(ACCA方向)、会计学(CIMA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法学(国际经济法)等专业,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录取中,要求英语成绩110分(含)以上。

第十四条 身体要求: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字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条件对待。

第十六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一)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和确定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

(二)根据相关省份高考录取政策要求,以下省份专业安排执行政策如下:

1、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先分数后等级”,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

2、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3、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的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我校“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

4、山东省、浙江省的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三)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不退档,将调剂录取到尚未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一)艺术专业成绩全部使用各省级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二)湖南省艺术类选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云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考生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音乐学招收声乐、器乐方向,其中器乐方向仅进行钢琴、古筝和萨克斯三种乐器的培养。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同分排序规则:

(1)会计学(ACCA方向)、会计学(CIMA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法学(国际经济法)等专业,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普通类其他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

(3)艺术类考生专业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4)体育类考生如文化分相同,则按体育专业成绩排序。

(5)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根据相应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六、学费标准

第二十条 以下为我校2019年各专业学费标准。2020年收费标准以江西省财政厅、物价局批复为准。

27000/年的专业: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14000/年的专业: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市场营销(国际营销)、会计学(CIMA方向)、会计学(ACC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法学(国际经济法)。

10000/年的专业:软件工程。

9600/年的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

5220/年的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智能)、电子商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940/年的专业:应用统计学。

4660/年的专业: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政学、税收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精算学、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法学、法学(法务会计)、法学(数据法学)、商务英语、日语、社会工作、新闻学。

4380/年的专业: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贸)

注:对涉及大类招生“分类招生、共同培养”的应用统计学前两年按4660元/年收费,后两年按4940元/年收费;电子商务前两年按4660元/年收费,后两年按5220元/年收费。

 

七、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

    第二十一条  我校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为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开设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和电子商务)和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开设专业:会计学)。我校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教学质量全过程监督等,就读学校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学生在对应合作院校就读。

第二十二条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生为我校的学籍。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与本校相同专业学生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其 

第二十三条  为资助来自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已建立健全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入学“绿色通道”等十项制度。

第二十四条  录取到软件工程和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录取到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跨培养院校调整专业。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指定发布招生信息、接受招生咨询、资助工作咨询官方途径:

1.学校网站:www.jxufe.cn

2.学校招生网站:zsjy.jxufe.edu.cn/web/

3.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16635 83816313

4.纪检监察邮箱:jcjiwei@jxufe.edu.cn

5.微信公众号:江财招生(微信号:jxcdzsb)

6.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91—838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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