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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2575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录取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时,以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分按省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规定执行。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根据皖价费〔2006〕240号、教计〔2006〕15号文件精神要求,我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

(1)学费:理工类专业39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学年。

(2)住宿费:800元/每学年。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4200251、64200256、64200252

学校官网:www.amtc.edu.cn 

九、资助及奖学金制度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及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并建立完善的助学贷款、勤工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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