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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div class="content">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一章 总 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201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招生工作,是指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四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章 学院概况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五条 学院名称: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六条 国标代码:13867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七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昌东高校园区紫阳大道318号。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八条 办学性质:江西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九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条 办学特色:学院秉承“学严行正 用心制造”的校训,坚持以师生为根本,遵循特色办学、开放办学、合作办学的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江西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是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平安校园”。开设有30余个高职专业,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项目2个,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项目2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部级精品课程或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1门,多个校企合作“订单班”,实行“定制化”人才培养模式,企业全程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培养学生,保障学生定向就业。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章 录取规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2018年度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二条 经全国统一高考后,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不设专业级差。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四条 提档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五条 考生语种要求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六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空中乘务专业要求:1.容貌较好、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语言表达清晰、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2.女生身高:162cm--174cm, 男生身高:172cm--184cm;3.视力《C字表》:女生校正视力不低于0.5,男生校正视力不低于0.7;4.体重:身高(厘米数)减110的正负10%之内。5.肝功能化验无大小三阳、无慢性病史、无精神病家族史、遗传病史、癫痫病史。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七条 开班原则:每个专业选报人数不少于20人,少于2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八条 录取查询:录取结果将按上级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四章 其 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九条 按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规定的当年度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同时,学院积极为学生构筑“专升本”立交桥,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江西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进入江西省属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并由实施本科教育的高校颁发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一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三条 学院本年度招生专业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我院2018年招生简章或我院网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18号 邮 编:330095 招生咨询电话: 0791—88122812 0791—88122919 0791—88122318 13970950318 13677000126 传 真:0791—88122735 学院网址: http://www.jxmtc.com E-mail:jxzzzyzsb@163.com </p>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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