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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div class="content"> <p style="text-indent:2e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现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一、基本情况: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名称: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代码:51787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性质:公办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办学类型:成人高等学校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办学形式:全日制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p> <p style="text-indent:2em;"> 颁发证书: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高职)毕业证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体育北街6号  邮编030012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冀建峰(院长)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二、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分配原则: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结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合学院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专业计划。认真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分配办法:按批复的计划进行分专业计划安排,按每班30~50人编制计划,参照近三年各专业学生报到情况,安排计划进行微调。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三、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四、录取规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我院严格按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提档比例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我院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到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按高考成绩投档到我院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根据语文、数学、文科综合成绩、理工类专业根据数学、语文、理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并确定专业,实施科目改革的依据选考科目。对口升学录取按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5、如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院将按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要求和公布的时间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的录取实行同样的录取原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6、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7、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8、我院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五、专业设置:学院目前设有法律事务、法律文秘、法律文秘(书记员方向)、司法助理、行政执行、民事执行、司法警务、司法信息技术、工商企业管理、保险等专业。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六、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公寓费。其标准为学费4000元/年、 公寓费400元/年。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以下资助政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七、学历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八、联系电话 :0351---7620315     7620380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网址:www.sxzfxy.cn </p>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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