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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
  第二条 学校名称: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393;学校地址:云南省安宁市昆钢晓塘路;邮编650302。
  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教育部和省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根据相关招生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审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以及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全面管理招生各项工作,落实招生录取工作流程及工作纪律,部署招生录取各项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专业均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间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第八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招生录取时,承认各省的加分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在同一投档批次,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学校招生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学费:7800元/生/学年,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云价收费[2012]31号)文件核定标准执行;
  住宿费:1000-1200元/生/学年,具体收费标准均按云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其中:国家奖学金可获8000元/生/学年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可获5000元/生/学年奖励,国家助学金一等38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800元/生/学年、退役士兵在校学生助学金3300元/生/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奖励,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生/学年奖励。贫困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名学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在校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学历证书和技能证书
  第十三条 学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相应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第十四条 通过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和相关行业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将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在报名、考试、入学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kmvtc.net
  电子邮件:
  2835386189@qq.com
  咨询电话:0871-68604025 0871-68603303
  传 真:0871-68603303
  监督电话:0871-68604873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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