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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 Academy of Art,国标代码10355),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现为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化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美术学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坚守「建设体现中国文化美术研究和教育最高水平的世界一流美术学院」的办学定位,着力培养「品学通、艺理通、古今通、中外通」的「四通」人才。现已有杭州南山校区、杭州象山校区和上海张江校区等三个校区,目前正在规划建设杭州良渚校区,计划于2020年建成。杭州良渚校区自2018年开始招生,中国美术学院上海设计学院自2018年停止招生。上海设计学院原招生计划数转入良渚校区。

  第三条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全国统一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管校领导担任主任。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外地(非办学机构所在地)考点招生工作组,负责该考点的宣传、咨询和招生考试。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监审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报考考点

  第十条 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621名(含: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115名,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具体为: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专业代码

专业(类)方向*

计划人数

学制

报考考点说明

中国画130406

01

中国画一

20

4

仅杭州考点接收该专业报考

02

中国画二

18

4

杭州、郑州、成都、深圳考点均接收该专业报考

书法学130405

03

书法与篆刻

17+1*

4

仅杭州考点接收该专业报考

艺术学理论类1301

04

艺术理论类、良渚校区艺术设计学

125

4

仅杭州考点接收该专业报考

美术学类1304

05

造型艺术类

325

4-5年  

杭州、郑州、成都、深圳考点均接收该专业报考

设计学类1305

06

设计艺术类

370

4

杭州、郑州、成都、深圳考点均接收该专业报考

戏剧与影视学类1303

07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205

4

杭州、郑州、成都、深圳考点均接收该专业报考

建筑学082801

08

建筑艺术、城市设计

65

5

杭州、郑州、成都、深圳考点均接收该专业报考

环境设计130503

09

景观与环艺类

50

4

杭州、郑州、成都、深圳考点均接收该专业报考

录音艺术130308

10

录音艺术

15

4

仅杭州考点接收该专业报考,具体报名及考试办法另行通知(3月中上旬)

设计学类1305

11

良渚校区

295

4

杭州、郑州、成都、深圳考点均接收该专业报考

  *注:

  ①各专业(类)中所包含的专业方向详见第六章的「三、2018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方向及教学模式」。

  ②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专业中计划「+1」指1名2017年招生2018年入学的新疆预科生计划。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特别提醒:报考「录音艺术」专业者,上述第4项条件参照各省关于音乐类统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外籍人士报考我校,请致电国际教育学院或登录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aa-ic.com,联系电话:0571—87164712)。

  第十二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法已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第五章 报考要求与流程

  第十三条 报考方式与时间

  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报考流程分为「网上报名与交费」和「确认」两个必经阶段。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依次办理「网上报名与交费」和「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流程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得参加考试,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一、网上报名与交费

  (1)时间:2018年1月7日至1月18日(交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考点和报考专业,逾期不予补报)。

  (2)考生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或http://www.artstudent.cn浏览报考须知,根据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网上交费:考生报名费、考务费按每个专业(类)180元标准交纳【艺术学理论类报考费为110元】。

  (4)报考专业限额:每位考生最多可选择3个专业(类)进行报考。请考生注意了解各考点专业限制,合理安排各专业考试时间,避免考试冲突。

  二、确认(网上确认与现场确认可选择其一)

  (1)报名确认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点名称

网上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

咨询电话

考场最大容量(人/天)

杭州考点

2月22日至24日

2月24日(9:00—15:00)

2月26日至3月1日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

0571-87164630

12000

郑州考点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36号106中学

0371-65893878

4000

成都考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武候高级中学

028-85014308

2000

深圳考点

深圳市罗湖区北斗路20号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美术学校)

0755-25114678

2400

  (2)现场确认: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参加现场确认。

  (3)网上确认: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的,可提前登录报名系统网站下载「艺术升」手机APP进行在线确认,具体操作办法等详见APP软件提示。(提醒:该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30元,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

  三、报名和考点注意事项

  (1)选择「现场确认」的考生,手续应由考生本人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不得代理。

  (2) 报考中国画一、书法学、艺术学理论类专业的考生一律选择杭州考点,其他专业考点参看第三章。

  (3)报考场地容量限制。因空间容量原因各考点均设定了考场容量上限,各考点每日报考人数达到该考点考场容量上限时即止,请各位考生报考期间密切关注我院招生官网,合理安排考试日程。

  (4)根据河南省和广东省招生办规定:河南籍考生只能选择郑州考点参加考试,广东籍考生只能选择深圳考点参加考试【报考「中国画一」「书法学」「艺术学理论类」「录音艺术」专业的除外】。郑州考点只接受河南籍考生,深圳考点只接受广东籍考生,请考生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第六章 考试事项

  第十四条 2018年中国美术学院本科专业校考时间和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一、专业校考时间和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专业代码

专业(类)方向

考试科目一 上午2.5小时 (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二 下午3小时 (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三下午1小时(满分60分)

考试时间

中国画130406

01

中国画一

命题创作

中国画基础

书法

2月26日

02

中国画二

线描人物写生

素描写生

速写

2月26日

书法学130405

03

书法与篆刻

书法创作

篆刻创作*

古汉语

2月26日

艺术学理论类1301

04

艺术理论类、良渚校区艺术设计学

素质测试*             (3小时,200分)

赏析与写作*                    (2小时,60分)

2月26日

美术学类1304

05

造型艺术类

色彩

素描写生

速写

2月27日

设计学类1305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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