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亳州学院,国标代码:11963
二、办学层次与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亳州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五、录取要求:
1.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3.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六、录取规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如果投档成绩为综合分数,按照综合分数排序。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者,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文、外语、数学课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体育类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规则。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资助情况: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等资助工作体系。每年评选国家奖学金若干名,每人奖励8000元;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若干名,每人奖励5000元;评选国家助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的20%,每人平均资助3300元。
九、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电话:0558—5598588、5367133(兼传真)、5367131
校园网主页:http://www.bzu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www.bzuu.edu.cn/zzxx/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 bzxyzsb@bzuu.edu.cn 邮编:236800
招生咨询QQ:1018583912、2332642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