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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                 四川招生代码:5656

二、办学层次

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办学性质

民办高职院校。

四、办学地址

成都校区:成都市大邑县锦屏大道9号。

遂宁校区:遂宁市大英县学府大道9号。

五、录取规则

1.公平选拔、公平竞争、阳光招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不限制男女比例,应届生、往届生一视同仁。

3.进档考生,一般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要求。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未被志愿专业录取的情况下,征求考生意见是否被调配到未录取满额专业的意愿。

4.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5.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

6.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体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文化考试成绩及艺体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在专业、文化双上线情况下,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无明显X、O型腿,形象气质佳;无色盲、色弱、斜视;面部、颈部、四肢无文身、明显疤痕和胎记;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其他传染性和心理疾患;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3cm-186cm。

8.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生活能自理的残障考生,符合所报专业要求、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正常录取。

9.录取信息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规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院电话或官网查询。

10.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转录。

六、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七、助学体系

包括国家扶助金、企业扶助金、学院助学金三个大类八个项目,受助(奖)面可达60%以上。

1.国家扶助金:①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②每年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③每年2100元、3300元、4500元三个档次的国家助学金。④每年12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企业扶助金: ①2000元~8000元的企业奖学金。②4000元~6000元的企业助学金。均由校企合作单位提供。

3.学院助学金: 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经本人申请、当地政府出具证明、学院认定后,特困学生可全免学费,贫困学生每年可减免5000~8000元学费。

八、毕业证书

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九、其他事宜

1.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我院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3.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028-69805888、 028-88391708、028-88267209(咨询); 028-69805555(传真)

纪检监察电话:028-69805500

邮政编码:611330

学院官网:https://www.scwxzyxy.cn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scwxzy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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