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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 一 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 二 条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 三 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 四 条 学院全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745

学院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

第 五 条  培养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 六 条 基本情况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区域性中心城市———商丘市。学院占地面积1743亩,建筑面积68万㎡,藏书167万册,实验仪器设备总值2.87亿元,电子期刊9500多种,固定资产总值8.77亿元。2007年学院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验收,成为全国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同年又被国务院批准为“商丘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主体院校,2020年河南省双高校建设单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291人,其中教授83人,副教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实验员、高级工程师476人。学校设有软件学院、农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牧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体育学院、交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师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艺校部及工程技术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部。还承担国家开放大学(原中央电大)本科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与20多所全国重点大学合作培养本科层次人才。目前学院开设80多个专业(含专业方向),涵盖工业、农业、财经、文化、体育、艺术、教育、管理、电子信息、交通运输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 七 条 成立以学院主管院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 八 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 九 条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计划及录取
   第 十 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的分配按照教育厅及省招办文件、政策及要求科学、合理编报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为取得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同等学力及中职对口考生。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它专业语种不限。我院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执行生源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总分相同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录取到未完成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做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百分制的文化课成绩50%+百分制的专业省统考成绩50%,计算公式为:文化成绩x0.067+专业成绩x0.167=考生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序投档进行录取。体育类专业按照我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x100x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x100x50%】,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文化成绩x0.067+专业成绩x0.333投档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对口升学按考生类别投档后分专业进行录取。2021年拟投放专业为:(附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学费(元/年)

方向

备注

园林技术

410202

普通

3




3700



园艺技术

410105

普通

3




3700



园艺技术

410105

普通

3




3700

都市园艺方向


风景园林设计

440105

普通

3




3700



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

410102

普通

3




3700



现代农业技术

410103

普通

3




3700



种子生产与经营

410101

普通

3




3700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490101

普通

3




3700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490101

普通

3




3700

西点烘焙方向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490104

普通

3




3700



食品生物技术

470101

普通

3




370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490209

普通

3




3700



药品质量与安全

490206

普通

3




3700



畜牧兽医

410303

普通

3




3700



宠物养护与驯导

410309

普通

3




3700



动物医学

410301

普通

3




3700



宠物医疗技术

410305

普通

3




37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普通

3




4200



大数据技术

510205

普通

3




4200



云计算技术应用

510206

普通

3




42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普通

3




4200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510208

普通

3




4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普通

3




42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普通

3




4200



数控技术

460103

普通

3




42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10101

普通

3




42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104

普通

3




4200



应用电子技术

510103

普通

3




42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普通

3




42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510102

普通

3




42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510209

普通

3




4200



制冷与空调技术

460205

普通

3




42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普通

3




42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60701

普通

3




42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702

普通

3




4200



汽车电子技术

460703

普通

3




4200



汽车智能技术

510107

普通

3




4200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460704

普通

3




4200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普通

3




42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40102

普通

3




4200



建筑室内设计

440106

普通

3




4200



建筑消防技术

440406

普通

3




4200



工程造价

440501

普通

3




4200



安全技术与管理

420901

普通

3




4200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普通

3




3700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普通

3



11000


美国诺斯伍德大学合作办学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530301

普通

3




3700



跨境电子商务

530702

普通

3




3700



电子商务

530701

普通

3




3700



市场营销

530605

普通

3




3700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普通

3




3700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普通

3




3700

供应链管理方向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普通

3



11000


美国诺斯伍德大学合作办学

旅游管理

540101

普通

3




3700



人力资源管理

590202

普通

3




3700



商务英语

570201

普通

3




37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530501

普通

3




3700



动漫制作技术

510215

普通

2




800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510207

普通

3




4200



小学英语教育

570106K

普通

3



3700



小学语文教育

570104K

普通

3



3700



小学教育

570103K

普通

3



3700



学前教育

570102K

普通

3



37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20802

普通

3




3700



艺术设计

550101

普通

3



6000



环境艺术设计

550106

普通

3



60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550105

普通

3



6000



服装设计与工艺

480402

普通

3



4200



音乐表演

550201

普通

3



6000



戏曲表演

550203

普通

3



6000



戏剧影视表演

550205

普通

3



6000



体育教育

570110K

普通

3



3700



运动训练

570303

普通

3




4200



社会体育

570301

普通

3




3700



体育保健与康复

570306

普通

3




4200



软件技术

510203

普通

2




8000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普通

2




8000



园艺技术

410105

对口

3




3700



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

410102

对口

3




3700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490101

对口

3




3700



畜牧兽医

410303

对口

3




37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对口

3




42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104

对口

3




4200



应用电子技术

510103

对口

3




42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60701

对口

3




42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702

对口

3




4200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对口

3




4200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对口

3




3700



市场营销

530605

对口

3




3700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对口

3




3700



旅游管理

540101

对口

3




3700



商务英语

570201

对口

3




3700



学前教育

570102K

对口

3



3700



艺术设计

550101

对口

3



60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550105

对口

3



6000



音乐表演

550201

对口

3



6000



戏曲表演

550203

对口

3



6000



戏剧影视表演

550205

对口

3



6000



体育教育

570110K

对口

3



3700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及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省招生办或考试院招生信息网、学院招生咨询网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物价局批准的统一标准收费。财经、管理、师范、农业类专业学费3700元/年,工科类专业学费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年,软件学院软件类二年制专业学费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1000元/年,住宿费900元/生/年。2021年收费标准按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执行国家、省、市各级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学院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成立的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为平台,通过各级政府的补贴和学院的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度。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项目,学院设立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学院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为这一学生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扶持,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370—3182222    3183333
    2、监督电话:0370—3182038      邮编476005

3、学校网址:Http://WWW.sqzy.edu.cn  
    4、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二0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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