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校国际代码:14097
(三)办学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6号
(四)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益阳医专)始建于1950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是国家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口腔健康教育基地、湖南省防治血吸虫病培训基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护理人才培养合作学校,先后被评为省级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最美高校、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乡村医生优秀培养学校。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要求和限制
(五)学校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方案,按要求及时向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报送备案。本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最终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六)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不予录取。
(七)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根据用人单位往年招聘要求,助产专业一般要求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为了便于就业,建议男生慎重报考助产专业。
三、录取原则、录取专业安排及录取结果的公布
(八)录取原则:
本校提档比例按照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本校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考生。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九)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十)我校通过招生网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www.hnyyyz.com/zs)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网站上查询。录取确认后,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收费标准及证书颁发
(十一)学费严格按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
(十二)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根据公寓住宿人数的不同,分为1000元/年/人(6人间)和1200元/年/人(4人间)。
(十三)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还可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十四)学校建立有完备的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十五)对于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认可的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毕业生信息统一录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网址:www.chsi.com.cn)。
五、附则
(十六)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专科招生工作。
(十七)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八)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