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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做好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实现依法招生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8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088号 邮编:2502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历史沿革: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原济南纺织工业学校、济南市建筑工业学校、济南市财经学校、济南市公用事业学校等四所国家和省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64年。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学校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名校、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德育暨校园文明建设工作评估“双优”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花园式单位,建有全国首家装配式建筑教学实训基地、山东省财政支持的建筑类实训基地、山东省门窗幕墙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济南市建筑产业化人才培训基地。

学校下设土木工程学院、工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工程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结构高度吻合,建有土建施工、建设工程管理、装备制造技术、现代商贸服务、环境艺术设计、交通运输、轻纺服装七个专业集群。开设招生专业35个,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其中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专业分别与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合作,实施对口贯通培养本科高层次人才,会计专业与澳大利亚昆士兰TAFE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学校全力推进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主持山东省高职三年制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和建设工程监理专业指导方案开发,制定完成山东省《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建筑用塑料门窗及相关产品选用技术导则》等行业标准与规范;拥有省级特色专业7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6个、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技能大师1人,济南市拔尖人才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青年技能名师2人,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1人;近三年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省优秀教学成果奖6项、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1项、建设部科技开发项目1项、省级教改项目14项。

学校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十余家行业协会、二百余家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成立了济南市装配式建筑职业教育集团,与国家级住宅产业化基地万斯达集团合作成立了校企合作培养培训建筑(住宅)产业化人才的万斯达学院,校行企三方合作成立了“门窗幕墙学院”并建立了中国门窗幕墙人才教育网,与山东广信试验检测集团合作成立了“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与天齐集团合作建设了“建筑安全体验(培训)中心”,与济南奥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BIM技术应用中心”,与济南轨道交通公司合作成立了“轨道交通实验班”,与章丘市政府合作成立高教基地实施农民工培训工程,建有国家级、省市级建筑岗位培训点,形成了“合作育人、利益共享”的办学体制机制。

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突出。近三年先后获国家级奖项95人次、省级奖项454人次。其中,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中国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新西兰大洋洲技能挑战赛金牌1枚;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国家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省级一等奖10项;山东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毕业生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突出特点赢得社会高度认可。多年来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在相关行业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继续传承“以事业凝聚人心”干事创业的光荣传统,秉承“德能并重,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坚持“文化兴校,特色建校”的办学方针,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全力争创全国优质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0531-86385151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应予回避。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条  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成立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

退役士兵

技术技能

计划合计

学制

学费(元/年)

文史

理工

计划

专业类别

1

建筑工程技术

20

20

03土建

50

90

3

5000

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20

10

03土建

30

5000

3

工程测量技术

30

30

5000

4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

30

30

5000

5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30

30

5000

6

市场营销

15

20

14商贸

35

4800

7

服装设计与工艺

20

20

08服装

40

5000

8

国际贸易实务

20

20

14商贸

40

4800

9

网络营销

20

20

14商贸

40

4800

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15

20

05机电

35

5000

11

数控技术

20

20

04机械

40

5000

1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

20

09汽车

30

65

125

5000

13

电气自动化技术

15

15

05机电

30

5000

14

电梯工程技术

20

20

05机电

40

5000

15

工程造价

20

15

03土建

35

5000

16

建设工程监理

20

20

5000

17

建设工程管理

20

20

5000

18

会计

20

20

13财经

40

4800

19

电子商务

15

20

14商贸

20

50

105

4800

20

物流管理

20

20

14商贸

40

4800

21

审计

20

15

13财经

35

4800

22

园林工程技术

20

20

5000

23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0

40

5000

24

会展策划与管理

20

20

5000

25

动漫制作技术

20

20

5000

26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20

20

10信息

40

5000

27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10

15

10信息

25

5000

28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10

15

10信息

25

5000

29

建筑工程技术(校企合作)

20

10

03土建

30

8000

30

机电一体化技术(校企合作)

25

30

05机电

55

8000

31

市场营销(校企合作)

30

15

14商贸

45

8000

32

国际贸易实务(校企合作)

25

15

14商贸

40

8000

33

会计(中外合作办学)

30

30

12000

合计

1320

690

415

50

165

1320

备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招生层次:专科

第十四条 学   制:  均为三年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学院招生专业计划通过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招生范围:山东省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招生条件及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已经参加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春季高考考生的报名,还应符合有关专业类别要求。

2、退役士兵类招生面向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考生须为2011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退役士兵参加单独招生报名,首先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开具《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

3、技术技能类专业招生面向我省下岗职工和农民工。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全省统一的4月14日至4 月16日(每天 8:00—20: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

(1)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院官网,仔细阅读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及单独招生计划。

(2)考生登陆省考院高职单招报名平台(http://wsbm.sdzk.cn/gzdz/)统一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二者不能兼报。

(3)选择“13855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

(4)报名考务费按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为170元,到校信息确认时缴纳,交费时需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费成功后考务费概不退还。

3、信息确认、领取准考证及查看考场:

4月20日8:30-17:00统一到学校进行信息确认、领取准考证及查看考场。信息确认时请携带交费单据、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三)考试时间:

1、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生类别

科目

考试形式

考试地点

4月21日

9:00-11:30

夏、春高考生

文化素质测试

笔试

校本部

13:00—16:30

夏、春高考生、退役士兵

专业素养测试

面试

校本部

2、考试科目及形式:按照文化素质与技术技能积累并重、有利于选拔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原则,考生考试内容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素养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参照普通高考基本测试内容,总分36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外语测试语种为英语。

(2)专业素养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才艺展示和职业认知四个方面。分值为360分。

(3)考试成绩确定:考生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

3、退役士兵、下岗职工、农民工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形式:只参加专业素养测试。

第十八条 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文化基础测试及专业能力面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面试。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

(三)评卷工作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二)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春季高考的考生只能在同一专业类别之间调剂录取。

(三)录取手续: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四)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19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五)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专科)学习。以上考生于 4月16日前到我院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 1 所院校。

(六)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三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5、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七)体检:依据考生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检,录取报到后学院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它

1、外语语种要求: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对录取人数较少专业,报到时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生意愿对录取专业予以调整。

第六章  收费、退费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制度

1、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及企业专项奖学金。

2、对报考工商学院的考生,学院还设有定向助学金,韩国大兴洋行株式会社姜德龙先生为服装纺织专业设立了专项助学金。

3、助学贷款。新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以解决学生的生活困难。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毕业时颁发“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单独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088号  邮编:250200

办公电话:0531-86385086    86385100

招生咨询电话:0531-81296901  81296902  81296903  81296904

学院网址:http://www.jngc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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