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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35

第九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6295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第十一条  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4月,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建设“中原经济区”和“中原城市群”的战略部署,学院优化专业结构,扩大了对现代化城市建设所需专门人才的培养,践行“校企一体,工学结合,资源共享,定向培养”的育人模式,走出了一条企业集团投资办学的成功之路。学院先后获得“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十佳院校”、“全省民办教育十大名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等荣誉称号,受到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周铁农、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厉无畏的肯定与赞扬。

第十二条  学院现有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现代城市管理系、艺术系、基础教学部和体育教学部九个系部,40个专业及方向。其中,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会计专业被确定为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会计等专业为学院特色专业。

第十三条  学院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健全了“领导主抓、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校内联动机制和就业服务体系,拥有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100多个,就业工作近年来一直保持全省领先。2016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8.33%,2017届为98.37%,2018届为98.39%。

第十四条  学院规划用地2500亩,一期建设用地800余亩,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学院各项办学条件齐全、教学设施完备,建有计算机房、听力室、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露天剧场等;建设了覆盖全校的千兆校园网,实现了数字化校园管理;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拥有中国学术资源总库、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研网等10余种数据库;拥有先进而完备的实验室75个,实习实训基地66个。体育活动设施先进,建设有健身房、塑胶田径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和羽毛球馆、体操排练厅、室内体育馆等;生活服务设施领先,建立有欧洲风情商业街、“城市之光”电影院;学生公寓设有学习间、卧室和卫生间,配备有热水、冷暖空调、学习桌椅、宽带接口和电话端口等。

第十五条  打造环境一流、质量上乘、充满活力、令人向往的普通本科高校是学院的近期发展目标。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招生对象:参加河南省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且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条  招生计划:学院2020年各专业招生人数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专业名称

师范

艺术

是否

对口

学制

学费

(元/学年)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

850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3

8500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85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8500

建筑工程技术



3

8500

工程造价




3

8500

环境艺术设计



3

8800

艺术设计



3

8800

应用电子技术



3

850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3

850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多媒体设计制作)




3

850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三维动画设计)




3

8500

移动通信技术




3

8500

移动通信技术(通信网络与管理)




3

8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85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8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8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电竞运营)




3

8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8500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85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8500

模具设计与制造(3D打印技术)




3

8500

智能控制技术




3

8500

金融管理




3

8500

工商企业管理




3

8500

会计



3

8500

电子商务



3

8500

物流管理




3

8500

市场营销



3

8500

酒店管理



3

8500

旅游管理



3

8500

应用英语




3

8500

空中乘务




3

8500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3

8500

音乐表演


3

8800

学前教育


3

85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8500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8500

汽车电子技术



3

85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8500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对不服从调剂或因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河南省艺术类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我院严格按照我省规定的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合格分数线执行。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上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奖贷学金设置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被录取的普通类考生学费为8500元/生·年,艺术类考生学费为8800元/生·年,住宿费为1400-1500元/生·年。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奖贷学金设置: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享受学院提供的困难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邮编:452370                 

网址:www.zcu.edu.cn

咨询电话:0371—68506666     

传真:0371—69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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