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库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div class="content"> <p style="text-indent:2em;"> 1.高校全称: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院教育部代码:14090,浙江省代码:0086。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高校概况: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是浙江省目前唯一的以“影视”为特色、涵盖相应领域相关专业的高职院校,地处全国首个国家级影视产业实验区——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内,入驻该区中外影视企业达800多家;学院坐落于被誉为“中国好莱坞”的横店影视城内。学院是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文明单位、省“平安校园”、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院占地580余亩,下设影视表演学院、影视制作学院、影视美术学院、影视旅游学院、影视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共六个二级学院,在校生近6000人。围绕影视产业链技能人才需求,学院设有戏剧影视表演、摄影摄像技术、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导游、电子商务、空中乘务等24个专业,其中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为省级优势专业,摄影摄像技术、戏剧影视表演、会计、人物形象设计、导游、影视编导为省级特色专业。学校各种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建有能满足教学需要的63个校内实训室和7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影视演艺实训中心、影视制作梦工场、影视管理实训基地、旅游管理实训基地获省“十三五”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立项。学生每年获国家级、省级各类技能竞赛奖逾三百项,学生的微电影作品《手机大战》、平面作品《从A到D》分别荣获第八届和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二等奖。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强,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超过98%,毕业生创业率名列全省高职院校前茅。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院依托全球最大影视拍摄基地的优势资源,积极参与各类影视剧拍摄与制作,在《琅琊榜》《宫》《大清宝典》《步步惊心》《甄嬛传》《美人天下》《芈月传》《老九门》《钟馗传说》《战狼1》《我是路人甲》等剧中均有大量师生参与担任特约演员、形象设计、摄影、剪辑、特效制作等工作。学院自编自导自拍自演自制的微电影《石头剪子布》获意大利菲乌吉电影节最佳短片奖和最佳编剧奖,并作为意大利第五届比萨中国电影节的开幕影片。在第八届金考拉国际华语电影节上,摄影摄像技术专业教师作品《幕间休息》获最佳导演、最佳影片两项提名。由学院出品的网络电影《第46号密室》在爱奇艺、腾讯、优酷等平台上线。学院影视制作中心摄制的网络电影《天机密令》《追鱼》由相关专业师生全面协作完成并如期上线。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院与浙报集团金华分社合作在校内建设新媒体工作室,成功打造《时政进校园》《经典绝配》等栏目,学院每年举办人物形象设计秀、艺术设计展、摄影摄像展以及“横店好声音”等活动,面向社会、走出校园,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院与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台湾大仁科技大学、台湾大叶大学、韩国首尔艺术大学、韩国又松大学等国(境)内外高校合作举办专升本项目和国际交流项目,为学生专业深造、学历提升搭建了平台。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办学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 邮编:322118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办学性质:民办 </p> <p style="text-indent:2em;">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6.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7.录取规则及办法: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招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所有专业无口试、面试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身体健康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a></a>。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r/>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①女性身高160cm至175cm,男性身高170cm-185cm;②视力要求:女生矫正视力不低于0.5(C字表),男生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C字表0.7以上(凡视力不达标的考生须提前配好矫正眼镜参加民航专业体检),无斜视、无色盲、色弱;③无纹身,面部和手部无明显疤痕,无难以治愈的皮肤病;④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⑤无明显的内、外八字脚。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无传染病,生活能自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r/> </p> <p style="text-indent:2em;"> (5)无专业加试具体要求,无单科成绩具体要求,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6)录取办法: </p> <p style="text-indent:2em;"> ①浙江省内招生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019年在省内招生的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跨境电商)、电子商务、新闻采编与制作(新媒体技术与应用)、影视编导、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等8个专业(方向)设定选考科目,考生需满足选考科目的要求;其他会计、媒体营销、文化市场经营管理、表演艺术、服装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后期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动画、工艺美术品设计、艺术设计、导游(国际导游)、休闲服务与管理(体育休闲管理)、空中乘务等16个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限。 </p> <p style="text-indent:2em;"> a.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投档名单;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录取;第三段录取后,如仍有专业未完成计划,学校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学校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安排在我省艺术类第二批,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分段比例办法提供的投档名单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以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的艺术综合分成绩为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学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录取;第二段录取后,如仍有专业未完成计划,学校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p> <p style="text-indent:2em;"> c.高职单独考试类专业录取办法: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报考类别提供的投档名单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以考生所填报志愿的考试类别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学校的具体专业;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②其他省份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a.    对未实行高考试点省份,贯彻德、智、体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普通类专业:学校认同各省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提档、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当地省招办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择优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    对实行新高考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8.2019年面向浙江、安徽、山东、山西、河南、甘肃、四川、广西、新疆等九省计划招生,具体计划数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9.学费、代管费和住宿费: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规定。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学费、代管费: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019年我院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为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12900元/学年;戏剧影视表演、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后期制作)专业:14000元/学年;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服装表演、表演艺术、影视编导、影视动画专业:12000元/学年;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新媒体技术与应用)、媒体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跨境电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导游(国际导游)、休闲服务与管理(体育休闲管理)专业:10000元/学年;会计专业:13000元/学年;空中乘务专业:15000元/学年;代管费(教材等费用):每生每学年800元。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住宿费: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住宿费:6人间每年每生1500元,4人间每年每生2000元。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0.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文凭。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1.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p> <p style="text-indent:2em;"> ⑴联系电话:0579-86599999、86013352、86013329、86013416 </p> <p style="text-indent:2em;"> ⑵传真:0579-86013368 </p> <p style="text-indent:2em;"> ⑶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邮编:322118 </p> <p style="text-indent:2em;"> ⑷招生咨询QQ群:652997814  592547583 </p> <p style="text-indent:2em;"> ⑸院校网址:http://www.hcft.edu.cn </p> <p style="text-indent:2em;"> ⑹监督电话:0579-86013330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2.本章程由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r/>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招生负责人:杜天笋       学校负责人:王兆青 </p> <div>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行业认证 | 侵权必究

版权所有:成都圆梦时刻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工信部备案:蜀ICP备19003399号-3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350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0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