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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div class="content">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一章 总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为保证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条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条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章 学院概况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  代码:13356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邮编:250200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七条  办学理念:能力为本、学以致用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八条  学院基本情况介绍: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院坐落于山东省会济南,创建于1990年,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目前,学院占地面积807.22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7.7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4亿元, 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73.88万册,电子图书10万册,现有专任教师432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教师220人,双师型教师152人,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青年技能名师1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院目前设有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鼎利学院6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开设了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商务等40个普通专科(高职)专业,涵盖工、管、艺、文等4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数控技术为龙头的机械设计制造类专业群,以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为龙头的计算机和信息类专业群,以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为龙头的汽车类专业群,以建筑工程技术为龙头的土建类专业群,以电子商务为龙头的财经商贸类专业群。五大专业群依工而建、优势明显、互为依托、各具特色。其中机械设计制造类专业群中的机电一体化3D打印技术应用方向和智能制造技术应用方向被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列为山东省企校共建工科专业,获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院不断完善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目前共有校内实验实训楼3座,大型厂房式工程训练中心3个,内含26个基础实验室、61个专业实验室,拥有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培训中心、国家数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培训分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PKPM实验实训基地、华中数控山东培训基地、甲骨文·凯文IT云教育中心、博世汽车诊断实训中心、机械工程训练中心、土木工程训练中心、鼎利学院实训中心等大型实训中心,形成了以公共基础实验室、专业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综合实训、创新创业五位一体、配套齐全的实践教学体系,其中以增材制造技术、数控技术等为中心的实训系统在全省同类高校中居于领先水平。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院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路径,先后与中国重汽集团、海信集团、海尔集团、中铁十四局、柳州重工集团等80余家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基地86个,并与世纪鼎利集团合作共建鼎利学院,与甲骨文公司合作共建甲骨文·凯文IT云教育中心,大力发展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实施专业服务订单定向定制式培养,实现了供需双侧的深度融合。学生在校所学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实现了学校与企业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大大提高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质量,确保了学生优质就业。连续多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院高度重视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把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作为培养学生的重要手段。近几年来,学院在校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获奖244项,其中全国一等奖3项、二等奖10项。机械学院学生在2016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院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院以出色的办学成绩,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先后荣获“全国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先进社会组织”“山东省就业前景十佳高校”“山东省4A级社会组织”“山东高校食堂、公寓、绿化、安全先进单位”“全国百强职校”等荣誉称号。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章 录取组织机构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九条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了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条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录取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学院纪委、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的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公平、公正的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p> <p style="text-indent:2em;">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物业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商务经纪与代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声像工程技术、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应用英语、应用韩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动漫制作技术、工业设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环境艺术设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旅游管理、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美容美体艺术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二条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五章 录取规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部门关于2018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数,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5.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电话查询、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六章 学费及其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收取各项费用。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九条  奖、助学政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学院学生按规定每年享受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三庆集团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年分别为: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和3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学院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按规定当年新生从生源地直接办理;大二、三年级学生由学院协助办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条  退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二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招生电话: 0531-80958070  80958080   80959333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传  真:0531-80958181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网 址:www.sdkevin.edu.cn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电子邮箱:kaiwenzhaoban@163.com </p> <p style="text-indent:2e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p> <p style="text-indent:2em;"> 邮政编码: 250200 </p>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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