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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交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div class="content">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一章 总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条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条 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章 学校概况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四条 学校全称:黄河交通学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3498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武陟迎宾大道333号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条 颁发证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章 组织机构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办、督察与评价委员会、相关专业系部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二条 学校督察与评价委员会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为取得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1600人。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我校河南省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六条 学校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七条 考生报名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取得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填报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时至23日18时。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八条 领取准考证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依据考生报名信息,于3月31日前在学校网站(http://www.zjtu.edu.cn)公示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公示名单中的考生,可于3月31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九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进行命题、考试和录取。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4月1日上午8:30—10:00,职业技能考试时间为4月1日上午10:30—12:00。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六章 录取规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一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男女生不限。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三条 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18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四条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五条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七章 招生监督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六条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八章  其 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统一按照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按专业进行收费,各专业学费每年分别为9300元、9500元,住宿费800元/年。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九条 学校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迎宾大道333号    邮政编码:454950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联系电话:(0391)7666711、7666722、7666733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网址:http://www.zjtu.edu.cn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乘车路线:1、从郑州火车站乘郑焦城轨火车至武陟站转3路公交至黄河交通学院站下车即到。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从郑州新北站乘郑焦公交至黄河交通学院下车即到。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九章 附 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黄河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p>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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