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符合《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2010年修正案(简称STCW78/10公约)和我国海船船员适任标准要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强职业技术能力和专业英语应用能力,能胜任国际航运企业现代化船舶航行与营运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开设航海学、船舶操纵、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航海仪器、船舶结构与设备、船舶管理、海运业务与海商法、GMDSS业务与设备、航海英语;海图作业、船舶定位、航海仪器及使用、水手工艺、毕业航行实习、GMDSS通用操作员以及基本安全等专业培训。毕业后,可从事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驾驶及航运相关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