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票人数:22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5% |
四星 | 13% |
三星 | 9% |
二星 | 4% |
一星 | 9% |
学生投票人数:29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75% |
四星 | 13% |
三星 | 6% |
二星 | 0% |
一星 | 6% |
学生投票人数:22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5% |
四星 | 4% |
三星 | 18% |
二星 | 4% |
一星 | 9% |
学生投票人数:21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8% |
四星 | 14% |
三星 | 9% |
二星 | 0% |
一星 | 9%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和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按芭蕾舞、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拉丁舞等不同专业方向,主要学习与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表演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舞蹈表演专业方向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其相应专业方向所规定的在舞蹈表演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1.掌握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舞台表演的身体技能;
3.具有规定专业方向相关舞蹈表演、舞蹈教育和舞蹈编创的基本能力;
4.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较强的审美感受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5.熟悉有关文艺的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核心课程:规定专业方向舞蹈的基本功训练、剧目排练、教学法、动作分析与编舞、教学组合、表演实践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教学实践:主要是剧目排练、舞台表演实践、舞蹈教学实践、毕业实习(含毕业供需展示)和毕业论文等;
2.社会实践:艺术采风、公益汇演、志愿者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