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位。本专业主要培养掌握公共管理、行政管理及相关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具备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的,较高的管理、经营策划、沟通、组织协调等能力,能在政府机关、文教、科技、体育、卫生、环保、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单位以及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公共管理与服务、公共问题研究和公共决策咨询工作,能够承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的各类公共事业管理事务的高级专业型、应用型复合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组织行为学、管理心理学、领导科学、管理学、社会学、统计学、政治学原理、法学概论、公共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学、公共财政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理论与实践、公共组织财务管理、非政府组织管理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