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票人数:106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79% |
四星 | 14% |
三星 | 5% |
二星 | 2% |
一星 | 0% |
学生投票人数:107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80% |
四星 | 13% |
三星 | 4% |
二星 | 3% |
一星 | 0% |
学生投票人数:99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8% |
四星 | 21% |
三星 | 5% |
二星 | 3% |
一星 | 3% |
学生投票人数:96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0% |
四星 | 21% |
三星 | 11% |
二星 | 3% |
一星 | 5% |
音乐学(本科四年制)
该专业为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国家级试点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现代教育教学观念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良好的综合人文素质,能适应中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各类文化、企事业单位需求的音乐艺术专门人才。
设有声乐、器乐、钢琴三个专业方向。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声乐基础、声乐表演、钢琴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歌曲写作、歌曲伴奏,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外音乐史与欣赏、合唱与指挥、音乐教学法、音乐美学、地方音乐研究及教育部所规定的公共课等。
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应达到“合格”(江苏、江西、山西、福建、山东、湖北、河南、安徽、河北、广西、浙江、甘肃、贵州、广东省以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准,其他生源省份以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文化加专形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音乐学专业总成绩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65%、35%的比例相加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