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票人数:80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73% |
四星 | 13% |
三星 | 7% |
二星 | 1% |
一星 | 6% |
学生投票人数:84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1% |
四星 | 21% |
三星 | 10% |
二星 | 4% |
一星 | 4% |
学生投票人数:80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3% |
四星 | 15% |
三星 | 15% |
二星 | 2% |
一星 | 5% |
学生投票人数:74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59% |
四星 | 12% |
三星 | 18% |
二星 | 6% |
一星 | 5% |
一、专业培养目标
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依据专业需要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趋势设置课程。
二、专业培养要求
主要学习艺术、文学、美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三、课程设置
文学史、基础写作、发声、广播与电视节目主持、影视精品赏析、电视摄像、摄影艺术与技术、视听语言、电视节目制作技术、广播电视概论、电视新闻采写、电视专题片与纪录片创作、非线性编辑等。
四、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戏剧、戏曲、影视文学创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戏剧、戏曲影视创作的基本能力;
3、了解我国的文艺、宣传、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戏剧、戏曲、影视理论和创作的现状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理论批评能力。
五、毕业生去向
面向包括电台、电视台栏目或频道的策划、编导,节目主持、新闻播音、专题播音,新闻类节目的采访与编辑制作人员;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电视广告制作公司等传媒机构的节目摄像、策划与制作;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介、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实务和管理;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的采访、编辑、摄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