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奏)的能力。
三、课程设置
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
3、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五、就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的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