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票人数:19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54% |
四星 | 0% |
三星 | 36% |
二星 | 5% |
一星 | 5% |
学生投票人数:29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55% |
四星 | 6% |
三星 | 20% |
二星 | 6% |
一星 | 13% |
学生投票人数:19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54% |
四星 | 5% |
三星 | 31% |
二星 | 10% |
一星 | 0% |
学生投票人数:16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58% |
四星 | 12% |
三星 | 18% |
二星 | 12% |
一星 | 0% |
1、专业代码:050401
2、修业年限:普通四年;对口五年。
3、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4、所属学科:文学
5、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教育实习、艺术实践、毕业论文与毕业汇演等。
6、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系统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3)熟悉国家有关教育和文艺的法规、方针、政策,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的教育观,正确认识和把握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学会运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科学的教学评估原则、方法,具有音乐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现代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尊重他人,具有团结精神和协作能力。懂得国防知识和一般的体育卫生知识。
(6)熟悉音乐及其教学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7、主要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声乐基础、钢琴基础、舞蹈基础、乐器演奏技法、基础和声学、音乐名作鉴赏、专业主修。
8、业务培养要求:通过本专业的学习,使学生达到国家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学习音乐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接受音乐专业基本训练,掌握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基本技能。获得从事音乐教学、科研以及指导音乐艺术表演的能力。
9、就业去向:中、高等学校和专业艺术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