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3+1”模式,培养系统掌握会计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良好的国际性专业教育背景、能胜任外资企业及涉外企事业单位会计实务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3+1”模式,即在湖南商学院学习3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湖南商学院颁发大专文凭;在此基础上,达到出国留学条件者,在爱尔兰格里菲斯大学(Griffith College)学习1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由爱尔兰格里菲斯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本专业教学由合作院校共同负责。在湖南商学院修读期间,以英语和专业教学为主线,开设课程34门,共计2362学时,其中英语课占总授课时数的40%,主要由高学历、高职称或国外留学归来的富有经验的教师授课;主要专业课如财务会计学等采用双语教学,财务管理学、财务报告理论与实践等课程由国外合作大学派教师全英文授课。在格里菲斯大学学习期间,按本科教学要求开设课程8门,全英文教学,约70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