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熟悉经济、管理、金融、保险、理财、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掌握扎实的保险理论基础知识和熟练的保险业务技术的应用型人才。主要学习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金融学、统计学、管理学、社会保障学、保险学、风险管理学、人身保险、财产保险、金融企业会计、精算学原理、保险法等理论课程,以及专业技能训练、科研技能训练、社会经济调查、专业教学实习、生产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毕业生能在各级银行保险监管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和大型企业集团风险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和相关业务工作,或在大中专院校、研究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