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票人数:78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3% |
四星 | 24% |
三星 | 5% |
二星 | 3% |
一星 | 5% |
学生投票人数:75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2% |
四星 | 18% |
三星 | 12% |
二星 | 6% |
一星 | 2% |
学生投票人数:74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2% |
四星 | 20% |
三星 | 9% |
二星 | 4% |
一星 | 5% |
学生投票人数:73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59% |
四星 | 11% |
三星 | 11% |
二星 | 4% |
一星 | 15% |
法学专业学制学位: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热爱祖国,崇尚法律,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相应的法律应用技能,能够在地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及教育机构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规格: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遵纪守法、敬业乐道、团结协作;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当系统深入地掌握法学专业知识体系,能够运用法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解决法律相关问题。达到以下要求:具有健康的身体、健全的心理及较高的文化素养;具有依托法学基本理论、基本专业知识与法学研究方法进行学术研究的基础能力与素质;具有依据法律与相关政策认识与处理重大宏观问题的论证能力与素质;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德智体协调发展;具有优良的职业伦理与职业素质;具有处理法律实际问题的基本素养;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