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主要适应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区域更新等社会发展需要,教授区域景观规划、公共空间景观设计、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小品设计的相关知识,培养具备景观规划与设计能力的风景园林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通过系统学习和实践训练,掌握现代风景园林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景观空间设计、景观区域规划、景观工程与技术设计、园林植物设计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分析能力,具备风景园林理论研究、应用技术、科技开发和行政管理能力。
主要课程:设计初步、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学概论、景观建筑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规划概论、景观工程与技术、生态学、近现代景观史、观赏植物学、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经济管理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城市建设部门、规划、建筑及园林设计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景观建筑设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旅游规划与管理、风景园林和景观规划设计等工作。
风景园林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立项建设已通过国家验收,具有风景园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继续深造的学生可在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一级学科内选择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本专业教师担任全国高等学校风景园林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建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报考本专业的学生需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艺术素养,入学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