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票人数:114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79% |
四星 | 14% |
三星 | 5% |
二星 | 2% |
一星 | 0% |
学生投票人数:113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75% |
四星 | 15% |
三星 | 3% |
二星 | 3% |
一星 | 4% |
学生投票人数:111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78% |
四星 | 15% |
三星 | 4% |
二星 | 2% |
一星 | 1% |
学生投票人数:102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6% |
四星 | 10% |
三星 | 13% |
二星 | 2% |
一星 | 9% |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奏)的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3.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6.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主要课程: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