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1年风景园林学科晋升为国家一级学科,"景观建筑设计"专业正式更名为"风景园林"专业。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理论素养,掌握本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相关专业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在云南省内多家甲、乙级规划设计院建立教学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学实习条件。
本专业不招色盲、色弱的学生;学生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成绩不合格者由学院安排转其他专业。
学制五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风景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园林(景观)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园林植物景观规划设计及绿地系统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生态景观规划、遗产保护与发展等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绘画技法、制图方法、风景园林表现技法、规划设计方法等方面的综合训练;具有运用所学艺术理论、设计理论,进行风景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及表达、园林(景观)施工与组织管理的基本能力。并具有国土与区域景观规划、城市景观规划与设计、场地规划与设计、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游憩与旅游规划设计等工作的能力。受到风景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基本训练,掌握风景园林(景观)规划、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城市设计的基本能力。
就业方向:毕业后能从事风景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管理和研究工作。含风景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及其相关规划设计机构的业务工作;城镇建设、国土、环保、旅游、文化等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风景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的相关教育及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