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学专业(阶平班)(5+研究生培养阶段)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国际视野、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以及扎实的口腔临床实践能力,毕业时达到口腔医学专业学术学位博士水平的高层次口腔医学专门人才,推动和引领未来口腔医学发展。本专业的毕业生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本学科中的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具有科学态度、创新和分析批判精神;具有为新知识产生、新技能的发现做出贡献的意识。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免疫学基础与临床(含临床免疫)、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人体形态学实验、医学机能学实验、医学生物学实验、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实验、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颌面医学影像诊断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种植学等;卫生法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患沟通与技巧、预防医学、临床流行病学与科研方法(含循证医学)、细胞生物学研究方法与实验技术、实验动物学、基础医学综合实验、现代生物研究技术(大型设备研究使用)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自然辩证法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医德修养等;英语、医用高等数学、医用物理学、基础化学、有机化学等;学科进展、研究进展等。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全部应修课程和培养内容,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外语达到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CET)六级水平并通过学校的专业外语考试,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第五学年结束前完成一篇基础科研论文或综述,第六学年-第八学年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博士毕业证书。达到首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合格者,授予口腔医学学士学位和口腔医学博士学位(Ph.D)。长学制口腔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广博的人文社科知识、较宽厚的相关自然科学基础、较扎实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较系统的口腔医学专业知识和临床操作技能、掌握临床科研的基本方法、达到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水平的高层次口腔医学专门人才。本专业的毕业生具有较全面的综合素质和较大的发展潜能,具有创新精神、社会适应能力以及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并具有获得知识和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以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教学和科研等部门从事口腔及颌面部疾病的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医学遗传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正常人体形态学实验、医学生物学实验、医学机能学实验、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实验、异常人体形态学实验、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医学影像诊断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预防口腔医学;卫生法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自然辩证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医患沟通与技巧;英语、高等数学、医用物理学、化学等。毕业与学位授予经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和口腔医学硕士学位。在学期间达到要求并通过考核可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