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造型)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舞台美术设计专业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等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高级艺术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舞台美术设计的基本知识理论与技能,学习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具有舞台美术设计实践的基本能力和适度的创新能力。
本专业学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技能:
1.系统掌握舞台美术设计方面的基础知识和理论;
2.系统掌握现代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能力;
3.具有舞台美术设计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4.了解我国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与舞台美术设计相关的法规;
5.了解舞台美术设计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6.较好的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7.熟悉灯光设计、人物造型与舞台美术设计的交叉关系,具有一定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能力;
8.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
9.较熟练掌握舞台美术设计专业的专业英语。
三、主干学科
戏剧戏曲学
四、主要课程
本专业的课程设置分理论教学与实践性教学两个环节。理论课程分为必修课、院定选修课、校定选修课三类,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必修课内容。
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体育课和军事理论课等校公共课,以及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而设置的主要课程:色彩构成、立体构成、平面构成、专业色彩、专业素描、剧场史、中外戏剧简史、中外美术史、中外建筑史、布景制图、道具制作、舞台技术、绘景、舞台设计基础、舞台设计技巧、舞台设计创作。
选修课程是对必修课程的补充。其中,院定选修课是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的需要而设置的课程;校定选修课是为了拓宽知识面、增强适应能力和提高文化素质而设立的课程。
七、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学位(灯光设计)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舞台美术设计专业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等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高级艺术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舞台美术设计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学习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具有舞台美术设计实践的基本能力和适度的创新能力。
本专业学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技能:
1.系统掌握舞台美术设计方面的基础知识和理论;
2.系统掌握现代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能力;
3.具有舞台美术设计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4.了解我国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与舞台美术设计相关的法规;
5.了解舞台美术设计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6.较好的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7.熟悉灯光设计、人物造型与舞台美术设计的交叉关系,具有一定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能力;
8.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
9.较熟练掌握舞台美术设计专业的专业英语。
三、主干学科
戏剧戏曲学
四、主要课程
本专业的课程设置分理论教学与实践性教学两个环节。理论课程分为必修课、院定选修课、校定选修课三类,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必修课内容。
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体育课和军事理论课等校公共课,以及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而设置的主要课程:色彩构成、立体构成、平面构成、专业色彩、专业素描、剧场史、中外戏剧简史、中外美术史、中外建筑史、布景制图、道具制作、舞台技术、绘景、舞台设计基础、舞台设计技巧、舞台设计创作。
选修课程是对必修课程的补充。其中,院定选修课是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的需要而设置的课程;校定选修课是为了拓宽知识面、增强适应能力和提高文化素质而设立的课程。
七、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学位(舞台设计)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舞台美术设计专业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等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高级艺术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舞台美术设计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学习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具有舞台美术设计实践的基本能力和适度的创新能力。
本专业学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技能:
1.系统掌握舞台美术设计方面的基础知识和理论;
2.系统掌握现代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能力;
3.具有舞台美术设计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4.了解我国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与舞台美术设计相关的法规;
5.了解舞台美术设计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6.较好的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7.熟悉灯光设计、人物造型与舞台美术设计的交叉关系,具有一定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能力;
8.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
9.较熟练掌握舞台美术设计专业的专业英语。
三、主干学科
戏剧戏曲学
四、主要课程
本专业的课程设置分理论教学与实践性教学两个环节。理论课程分为必修课、院定选修课、校定选修课三类,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必修课内容。
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体育课和军事理论课等校公共课,以及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而设置的主要课程:色彩构成、立体构成、平面构成、专业色彩、专业素描、剧场史、中外戏剧简史、中外美术史、中外建筑史、布景制图、道具制作、舞台技术、绘景、舞台设计基础、舞台设计技巧、舞台设计创作。
选修课程是对必修课程的补充。其中,院定选修课是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的需要而设置的课程;校定选修课是为了拓宽知识面、增强适应能力和提高文化素质而设立的课程。
五、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