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术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身心素质、较高的文化品味和科学素养、较强的音乐技能和学习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技能型人才。主干课程:声乐、钢琴、形体舞蹈、器乐演奏、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即兴伴奏等。技能证书:器乐组(管、弦、钢琴等)等级证、声乐(民族和美声)等级证、舞蹈(种类)等级证。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到各类文艺团体、机关、电视台、歌舞剧院(团)、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培训机构、琴行等从事表演艺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