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术(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技巧,具有较高的艺术表演能力、文艺活动组织策划能力以及艺术教育教学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文艺团体、学校、电视台、艺术培训中心、青少年宫和文化传播公司等单位从事艺术表演、教学培训和艺术编导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本专业二、三年级分舞蹈、声乐和钢琴三个方向进行专长训练。
[技能证书]:中国舞蹈家协会教师资格证书、中国民族民间舞考级师资资格证书、芭蕾舞蹈考级教师资格证书、钢琴考级证书、钢琴即兴伴奏考级证书、器乐考级证书、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技能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就业岗位群]:各级各类文艺团体、学校、艺术中心、电视台、文化馆(站)、青少年宫、文化传播公司、基层群众文化组织等单位艺术表演、教学培训和艺术编导人员。
[主干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舞蹈、钢琴、声乐(民美与流行)、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流行舞蹈、艺术教育活动指导、文化艺术活动组织与策划、艺术实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