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侦查实战能力,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要求,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侦查学专业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刑事执法等工作的公安专业应用型人才。主要专业课程:侦查学导论、犯罪现场勘查、犯罪情报信息、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预审学、侦查指挥与决策、信息化侦查。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