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理论修养,具备较高艺术欣赏、评论能力。能在各级电视台及其它新闻媒体、宣传部门或文化传媒企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摄影摄像、策划、撰稿、后期制作以及音响、微电影制作等文化传播领域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核心能力:1.专业能力:掌握广播电视传播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采写、拍摄、制作、组织等方面的训练,熟悉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方法和制作技能,具备广播和电视节目、栏目、频道等方面的基本管理能力,具备视听结合的思维和表达能力,同时掌握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创作的基本技能。2.综合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和协调能力较强;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科学态度,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未来职业适应能力。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影视剧本写作、影视摄影与摄像、影视剪辑与制作、电视节目编导、纪录片创作、微电影创作、影视艺术综合创作。就业面向:新闻媒体、宣传部门或文化传媒企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摄影摄像、策划、撰稿、后期制作以及音响、微电影制作等。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