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本科、学制五年、艺术学学士)【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一定的音乐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以及音乐教育理论,具有初步对音乐理论分析的能力与专业教学实践能力,具备基本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能在中小学、文化艺术机构等部门,从事音乐教学、表演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排练、声乐、钢琴、器乐、中国音乐简史、西方音乐简史、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民族民间音乐、即兴伴奏、毕业论文(设计)、形体训练、心理学、教育学、音乐教学法等。【就业方向】:音乐教育机构以及幼儿园、小学、少年宫、演艺机构等从事教育、管理及表演等工作。【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四级证书、音乐类教师资格证、音乐水平等级考试等相关职业资格证,学生可参加研究生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保证多证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