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票人数:55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30% |
四星 | 39% |
三星 | 25% |
二星 | 5% |
一星 | 1% |
学生投票人数:55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21% |
四星 | 29% |
三星 | 34% |
二星 | 9% |
一星 | 7% |
学生投票人数:48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22% |
四星 | 33% |
三星 | 39% |
二星 | 4% |
一星 | 2% |
学生投票人数:42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28% |
四星 | 47% |
三星 | 23% |
二星 | 2% |
一星 | 0% |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业务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具备能适应21世纪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电子技术和信息系统的基本知识,能从事各类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的应用、研究、设计、制造、开发和经营管理的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通过学习数学、物理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等信息系统的基本知识,受到电子电路的实验技术、通信工程实践、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系统设备的调试、设计、应用和开发的基本能力。
通过本专业训练的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电子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实验研究的初步能力;
2.了解电子技术的前沿理论、应用前景、发展动态,以及新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自学能力;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备系统设备的调试、设计、应用和开发的基本能力。
二、主干学科
电子技术
三、主要课程
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电路分析、模拟电子线路及实验、数字电路及实验、信号与系统、传感器原理与应用、数字信号处理、单片机原理与应用等。
四、学制、毕业、学位
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学生德、智、体合格,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至少取得175学分(课内150学分、课外25学分),准予毕业。
获准毕业的学生,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院规定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