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票人数:99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35% |
四星 | 28% |
三星 | 29% |
二星 | 2% |
一星 | 6% |
学生投票人数:101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24% |
四星 | 23% |
三星 | 30% |
二星 | 14% |
一星 | 9% |
学生投票人数:96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26% |
四星 | 28% |
三星 | 27% |
二星 | 13% |
一星 | 6% |
学生投票人数:89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31% |
四星 | 23% |
三星 | 34% |
二星 | 9% |
一星 | 3% |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业务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适应本世纪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具有多方面的综合文化素质、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熟悉学前教育的基本工作规范和方法、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于实践,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专业能力,能够在幼儿园、托儿所等学前教育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儿童机构的教学、研究型人才,并为研究生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合格生源。总体而言主要包括两类人才,一是具有较好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一线学前教育教师;二是具有较强理论研究水平能进入研究生更高层次学习的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的基本知识,了解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得到学前教育基本技能的训练和开发,具备良好的教师素养和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
通过本专业训练的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具备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健康高尚的思想品德,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备爱心、耐心、细心等优良品质,能够为人师表。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积极乐观,情绪稳定,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能不断进行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
4、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掌握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6、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及发展动态,具备知识更新能力;掌握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基本技能,具备从事幼儿园教学与管理工作的能力。
7、掌握基本的婴幼儿身心保健知识,能够根据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对婴幼儿成长进行科学指导,具备从事育婴师工作的基本技能和能力。
8、掌握家庭教育的相关理论,具备家庭教育的指导能力,能够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师工作。
9、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二、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三、主要课程
普通教育学、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幼儿心理学、学前教育学、中外学前教育史、学前教育心理学、幼儿园课程论、幼儿卫生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学前游戏论、学前比较教育学、现代汉语、儿童文学、儿童家庭教育、幼儿动画设计制作、学前教育管理学、音乐理论基础、钢琴、声乐、舞蹈、美术、幼儿音乐舞蹈创编与技法、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等。
四、学制、毕业、学位
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学生德、智、体合格,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至少取得160学分,准予毕业。
获准毕业的学生,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院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