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科研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及行政部门等从事科研、教学、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等工作的专门人才。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环境保护管理科研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环境监理、环保公司、大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环境科研、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与监理、环境规划与管理、废物资源化技术开发、及污染场地修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