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票人数:30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7% |
四星 | 10% |
三星 | 10% |
二星 | 3% |
一星 | 10% |
学生投票人数:36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5% |
四星 | 11% |
三星 | 11% |
二星 | 0% |
一星 | 13% |
学生投票人数:28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6% |
四星 | 7% |
三星 | 14% |
二星 | 3% |
一星 | 10% |
学生投票人数:30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2% |
四星 | 3% |
三星 | 13% |
二星 | 6% |
一星 | 16% |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演唱、演奏、排练节目、组织文艺活动等能力,既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部门从事表演、教学等工作,又能在各级群众艺术馆、厂、矿、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辅导、文秘、行政助理等工作高级复合型应用人才。
专业特点和基本要求:本专业学生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演唱、演奏、表演等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本专业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4、具有独奏、小型器乐合奏的能力;
5、具有现代艺术观念和综合艺术素质,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
6、具有从事美育教育的基本能力;
7、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修课程:声乐(民族、美声、通俗)、钢琴、古筝、二胡、单簧管、萨克斯、吉他、合唱指挥、电脑音乐制作、形体与舞蹈、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中外音乐欣赏与史论、即兴伴奏、排练实践课(声乐、合唱、舞蹈、古筝、二胡)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入学第1学期需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军训和劳动教育,第3、4、5、6学期参加排练实践课,第8学期参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艺术实践。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