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小学教育(师范)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系统掌握教育科学以及相关学科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研究创新精神,能够胜任小学语文(或数学、英语)和道德与法治(或科学、心理健康)学科的教学、研究工作及小学德育与班级管理工作,并能承担小学其它部分学科教学工作的专业化、高素质小学教师。
学生在校主要学习教育学、心理学、中外教育史、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教育研究方法、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课程标准解读与教材研究等专业知识与技能。毕业生去向主要为小学及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